本報8月27日訊(記者 盧虹)8月27日,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發《關於規範中小學校周邊食品店餐飲店及食品攤販經營管理的通知》,規定9月起至明年6月,在全省開展中小學校園周邊食mSATA品安全經營專項整治行動,對於達不到發放許可證條件的流動攤販等個體食品經營者,如不在顯眼位置懸掛“食品經營實名備案證”,將不被允許在中小學校周邊200米範圍內銷售食品。遇到相關問題可撥打12331進行投訴舉報。
  校園SD記憶卡周邊先行試點實名備案
  《通知》要求,專項整治SD記憶卡行動將全省中小學校周邊200米範圍內,面向學生經營的食品店、餐飲店和食品攤販全部納入規範、監管範圍。要求食品店必須持有食品流通許可證,餐飲店必須持有餐飲服務許可證,食品攤販、達不到許可條件的食品店和餐飲店必須持有由縣(市)區局辦理的《食品經營實名備案證》。所有食品從業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,並將所有證件懸掛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。
  省食藥監局固態硬碟食品流通監管處處長尚青表示,由於流動攤販不符合餐飲服務許可證的發放條件,所以此次我省創新性實施《食品經營實名備案證》的監管形式,該證件註明瞭食品經營攤販的姓名、身份證號、健康證號、住址、經營項目、電話號碼、照片等信息。“辦理該證件只需報上姓名、身份證、電話,提交照片即可,不需交費。今後如沒有實名備案證,將不允許在學校周邊經營食品。”尚青說,這一監管形式在學校周邊先做試點,之後將擴大到所有的食品攤點。
  攤販外接式硬碟所用原料如實公示來源
  據瞭解,除了懸掛證件,食品攤販所使用的米、面、油、肉、魚等加工原料,添加劑的名稱和生產廠家,要在《食品制售攤販加工原料、添加劑名目公示》上如實登記,今後也要與實名備案證一併懸掛在醒目位置。此外,還要求食品經營者們單單留存進貨單據、供貨者許可證複印件,並放置於經營場所以證明進貨渠道合法,並簽訂《食品安全承諾書》,懸掛於經營場所醒目位置。
  對於“五毛零食”,監管部門將重點檢查是否有“三無”、假劣、過期食品;食品標識是否虛假,是否有QS標識,是否摻雜使假、以假充真、以次充好、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。對食品原料、添加劑的使用情況,將檢查是否使用過期食品、回收食品加工製作食品以及是否儲存使用亞硝酸鹽、苯甲酸、明礬等禁用或限用物質。  (原標題:中小學周邊200米內食品攤販實名備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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