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省警務機制改革2010年11月6日開始實施,當時鄭州市10個公安分局全部撤銷,114個派出所被整合成29個“大派出所”。改革力度空前,用意是警力向基層下沉。但《法制晚報》記者發現,4年後的今天,當初的“大派出所”在“派出所”的牌子邊上,又掛上了“公安分局”的牌子。而各“公安分局”的領導,從改革前的不足百人,升至近200人。(4月10日《法制晚報》)
  時隔三年半,當年轟轟烈烈的警務機制改革,如今以“蛇尾”收場。彼時,河南省的這一改革受到多方關註,輿論普遍叫好。“機關層級壓縮,領導幹部減少,基層民警增加,服務能力增強”是改革最想要達到的目標。然而此時,這一願望不僅落空,並且出現極度反彈,分局數量激增至以前的三倍。可謂與改革之初衷背道而馳,相去甚遠。
  回頭來看,這樣一場改革似乎只有輿論的拍手叫好,而期間的實際參與者都是叫苦不堪。於警察而言,“大派出所”的格局讓許多警察看不到升職的空間,甚至與外界打交道生出“低人一等”的想法。於民眾而言,這樣的改革不僅沒有實現自己辦事方便的期許,反而由於“大派出所”分工過細,職責明確,形成了許多不必要的時間浪費。稍有點意思的是,出租車司機的困擾:找不到派出所的牌子。
  在此次改革中,有幾個突出問題值得改革者深思。一者,在機制改革的設計上是否有失偏頗?鄭州在改革之初將分局、派出所整合為“大派出所”,錶面上看似乎實現了警力下沉基層。然而缺乏必要的機制設計,基層警員反而比之前少了。二者,在改革的操作中,忽視了民眾的基本訴求。這個最終目的在於方便民眾辦事,更好地服務基層,但現在的情況是,改革反而給民眾帶來了諸多不便。
  警務改革的用意是警力向基層傾斜,但真實情況卻不是這樣。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分工過細,除了交巡警,其他警員反而獃在機關,與民眾的距離遠了。中國社會幾十年形成了“有困難找警察”的觀念。這裡的警察角色更多是為瞭解決家長里短而存在的派出所“片兒警”。他們不處理大案要案,反而與居委會大媽經常一道,走東家串西家。分工細化後,這種“馬大姐”一般的片兒警實際上是減少了,而他們恰恰是最基層的民警。
  不過,在筆者看來,“大派出所”的改革並不能簡單判定為失敗。目前的反彈,一定程度上是相關工作沒有徹底執行所致。譬如,在增加基層民警這一塊兒,實際上很多領導幹部的級別未曾動搖;許多警員進入的是機關部室,而非基層。對民眾造成的困擾,則是源於“一刀切”,把幾十年形成的習慣單方面徹底改變的結果。但這些缺陷,並不能否定,改革的探索意義。
  改革有成功便有失敗。需要肯定的是,河南省警務系統的這一次改革雖偏離初衷,但其勇於改革、實踐改革的做法卻比光說不練的假把式強太多。眾多的事前爭論,不如一場簡單的實踐來的真切。通過實踐,成功了皆大歡喜;失敗了,便能總結出許多經驗來。從這次改革的失敗經驗來看,後來者需要深刻認識的是:一改革不能脫離為民服務的最終目的;二改革的頂層設計不能脫離實際。
  文/戈海  (原標題:“大派出所”的探索並非無意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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